圣山研讨会《社会学家如何写作基督教史》由黄老师分享。黄老师多年从事中国社会文化及基督教教会研究。参与本次分享建议提前阅读《社会学家比下的基督教史》(斯塔克著,中国社科出版社,2019年)。

第一部分:主讲黄老师

一、   《社会学家如何写作基督教史》出版背景及过程

大概在15年前,有一个机会接触到,今天我们要谈到的这位社会学家Rodney Stark,中文翻译成斯塔克。那时候,接触到他在1996年出的一本书,英文叫做The Rise of Christianity。我们把它译成《基督教的兴起》。这本书从公元40年耶稣复活开始,讨论到教会时期,然后一直到公元4世纪,特别是君士坦丁赦令为止的初期教会史。

那本书当时读下来,印象非常深刻。时至今日,差不多快20年。后来有机会就把它译成中文,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那本书到现在,据我所知,可能已经买不到了,绝版了,而且我估计没有哪家出版社敢于或者愿意继续重新做修订版。

当然,从那以后,就有机会来接触这个议题。而且,我们当时在翻译的过程当中,也写了一篇类似于书评一样的东西,但主要是讨论它的方法论的问题。书评后来也有机会在一个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题目大概叫做《社会学家如何写作历史》。

其实我们都知道,历史学本身是一个自成一体的领域。多数的社会学家是做当代问题的,因为要建立在当代的这种问题,以及当代的这种经验材料的基础之上展开研究。处理历史问题,不是社会学家的长项,同时某个意义上来讲,也不是他们的关心所在。但是,我们就做了一点点的梳理。

在去年的时候,我们有机会帮助斯塔克出版了他后来的一本书——是在《基督教的兴起》的基础上写作的一本书。后来在中国社科出版社出了,中文名字叫做《社会学家笔下的基督教史》。

在整个的10多年的过程当中,一个方面结合自己对中国教会的参与和研究,当然包括教会的参与以及我个人做研究的一些想法,再加上这两年也有机会,特别是和一些做教会史的弟兄姐妹,包括非基督徒——做基督教史的一些的朋友一起交流。

这个过程当中,形成了一些感受。基督教史,或者说教会史是一个什么性质?特别是回到我们今天所说的这个话题:社会学家是如何写作一个基督教史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对这个话题的思考持续了蛮长时间。虽然不是天天在想这事,但是确实前前后后有十几、二十年的时间在琢磨:第一,作为现代的社会科学家或者社会学家是怎么处理历史问题的?第二,就是今天这个话题:他怎么去处理基督教史或者教会史问题?

这本书是在19年出的。当时,我在人大任教,请了其中的一位同学生来做。书的体量还是蛮大的,好几十万字,所以前前后后做了好些年。后来也请到一位做宗教社会学的弟兄来做校对。

这本书出来以后,其实很有意思。为什么今天才讲,还有一个背景,我发现说教会方面其实对这个书没多大反应,反倒是在社会学界其实是有一些反应的。

该书出版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有一定的学术性。国内的几个社会学的微信公号也有一些推送。我私下也接受到一些朋友,包括学生的反馈。其中的一个反馈就是说,能够在当下的出版环境下出这本书是非常不容易的,确实是蛮有恩典。这本书的情况大概如此。

二、   斯塔克与宗教社会学新范式:理性选择论/宗教市场论

我们可以看到,这本书有一个小标题:宗教社会学丛书。这是几年前我和高师宁老师一起策划的一件事情。到目前为止,共出了三本。前两本是彼得·伯格的《神圣的帷幕》和《天使的传言》。一般认为,彼得·伯格是1950年代1960年代世俗化理论的主要写手。

他在晚年的时候写了一个学术性的回忆录,谈自己碰巧成为社会学家的冒险之旅。这本书虽然看起来是一个学术自传,但是还是挺有意思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诚恳的学者怎么去展开他的研究。

另外,根据我个人对他的接触,基本上可以说,他是一个诚恳的信徒,虽然他的神学——也许我们在座的很多人不一定认同——是路德宗的一个传统。他曾在神学院任教过很长时间,后期主要做学术工作,主要在波士顿大学。前几年,伯格刚刚去世。他一般被公认为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几位宗教社会学家之一。

第二本书便是我们今天谈的《社会学家笔下的基督教史》,作者叫罗德尼·斯塔克。它刚好是和彼得·伯格是相反的,因为彼得·伯格基本上是一个欧洲训练出来的宗教社会学家,他接受的是理性化的命题。

基本上,所谓的世俗化理论也是从理性化假定开始的,然后将其逐渐用于宗教问题,然后出现了一个所谓“宗教社会学”的长达半世纪的研究范式。

斯塔克是一个美国背景的学者,他的特点刚好是为挑战世俗化理论这样一个主导性范式,提出了一个新的范式——一般认为从90年代出现,一直到现在,这仍然是一个很强劲的范式,构成了世俗化理论范式的一个主要竞争对手:宗教市场论,或者说理性主义,也就是Rational Choice,理性选择论。

这两个对立的研究范式,实际上都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共同词:rational。但是,一个rational作为理性,就是说,韦伯的那种理性,经过彼得·伯格的改造,变成宗教世俗化的一个理论。

但是,到了美国,特别是在斯塔克那里,Rational choice结果却成了一个挑战宗教世俗化理论的基础。这一点很有意思。他们俩互相为敌,但实际上共享一些很有意思的前设,而这些前设就是:近现代以来的欧美思想界对人的一系列理解,以及对理性的理解。

这一点我想多说一句。这是为什么我在弟兄问我说,能不能提几个讨论题目的时候,我其中特别提到一点: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在做教会研究或者教会史研究的时候,它的优点和问题或者是局限是什么。这个其实是做一个伏笔。其实我想说的是,你会发现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至少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如果没有一定的反思能力的话,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以个人理性为前设的一些理论前提。

我们很开心的是,19年出了斯塔克那本书以后,就出了第三本。是今年刚出的。我大概会在下个月,会有另外一个机会来分享。我们大概会有几个人一起参与来讨论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一个荣修社会学教授David Martin。

我们回到这本《社会学家笔下的基督教史》。这是我们为了获得出版,其实给它做了“春秋笔法”,因为是为了要尽量让该题目不那么地让人不舒服。我们如果注意看,它的英文题目是The Triumph of Christianity直译的话,你可以说“基督教的胜利”,或者“基督教的得胜”。这个题目当然是比较招人眼球的,就是让有的人可能不太舒服的。该书副标题是“耶稣运动怎么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宗教”。

如果对照该书的2012年版和1996年版,你就会发现它不仅是1996年版在体量和时间上的一个扩展,更重要的是在研究方法上的延续。

刚刚提到,他创立的流派叫rational choice(理性选择论),或者说 religious market(宗教市场论)。“宗教市场”很容易被误解,以为他谈的是说教会像市场一样买和卖等等之类。他是用这样一个比喻的方式来讨论这个问题,但是它不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市场的意涵。

不过需要承认的是,无论称其为“理性选择论”,还是“宗教市场论”,它确实用了经济学那一套理性人的假设。除了世俗化理论那一派对他的反驳之外,对他最大的批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假定人是一个理性的人,其所做的事情,所做的选择,包括信仰的选择,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这个本身是值得怀疑的。

整个宗教市场、理性选择论首先是在美国兴起的。因为美国的这批宗教社会学家发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从50年代一直流行三、四十年的世俗化理论,不能解释美国的宗教现实中最简单的问题。

宗教世俗化理论,它在说什么呢?宗教世俗化理论,今天的我们甚至教会人士也会用这个词,所以我们说世俗了,不够属灵了,然后将属灵和世俗进行对比。但是,宗教世俗化理论至少有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叫“强版本”,意思是说,它是在理性化的大背景中生产出来的一个理论。强版本说,随着理性化或现代化的程度的提升,宗教会衰弱或衰亡。它讲整个宗教会衰弱或衰亡。

弱版本没有这么厉害,但是它讲的是宗教在公共领域当中的角色——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与理性化的提高,宗教在公共事务或公共领域当中的角色或作用会越来越小。

这两个版本的差别非常大,但我们很多时候混淆着在用。当然,无论是强版本,还是弱版本,都是在欧洲背景下出现的,在很大程度上来讲,它大概能够符合并解释欧洲过去几十年,甚至长达上百年的宗教发展史,以至于很多欧洲学者会说,欧洲已经进入后基督教时期。

结果,放到美国去就会发现,无论是强版本,还是弱版本,都通通失效。强版本失效是很显然的。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很高,经济很发达,可是它的宗教同样很发达,一点也没有衰弱的迹象,在很大程度上,而且它还经历了好几次的复兴。

因此,强版本是不符合的,就算在弱版本上,它其实也不是太符合,因为在美国的宗教在公共事务当中其实继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当然值得探讨。基督教或教会在公共事务,特别是在政治事务当中的角色应该如何?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但总之,无论是强版本和弱版本,这些美国宗教社会学家都发现,宗教世俗化理论是失效的。因此,既然一个理论失效,社会科学的人就要思考其他理论解释,这个很正常。

所以,到了80年代、90年代的时候,就有这一批新的学者起来,他们来处理这个问题,提出新的东西。刚刚我想说的是理性选择宗教思想正是在这个背景当中,是为了要在宗教世俗化理论的范式之外,寻找一种可以解释美国宗教现实的一个尝试。

你会发现,他按照经济学的,或者说我们所熟悉的产品的供给方和消费方,这样的一个比喻来进行讨论。他就认为,它的关键点在于,产品的供给方有没有提供合宜的,或者说有竞争力的产品。

这个非常符合美国的宗教现象,或者说很多教会的情况。你会发现,他会用很多方法来使自己的program更加有效果,包括讲到从组织形式,然后从崇拜形式……它其实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或者有一定解释力的。

当然,这里面有个假设,他假设说,需求方的需求基本上不变。说白了就是说,人都有宗教性。还有一个基本假设认为,人都有宗教需求。那在人都有宗教需求的情况之下,他/她选择哪一种宗教,或者说哪一种宗教的哪一种教派呢?

这里面就会出现不同的产品供给方,或者说是竞争者,所以不同的竞争者会采取不同的策略,不同的方法,然后去获得它的用户。你会发现,在这个意义上讲,这就是市场行为。当然,这里边还有一个重要的变量,这是斯塔克他们这批人——因为正好是在美国的新自由主义这样一个大的思想背景当中的一套理论,所以他会非常强调说,这样的事情能够发生,有一个非常关键的背景——一个自由的市场。也就是说,就管制来说,政府也好,还是说其他的管制,任何类型的管制是比较松的,或者说,几乎没有管制的,是可以自由竞争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也是后来被引进来到中国的场景当中来解释中国的宗教(比如说杨凤岗老师),特别是包括中国的基督教的发展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有没有外在的政治社会的管制,或者说这种管制的强弱程度,会很大地影响到这个市场,当然影响了市场,也就会影响到整个我们宗教和不同宗教的发展的一个模式或者方式。当然,杨老师有另外一点,可能专业人士比较熟悉,我就说一句。他有一个和斯塔克的理论非常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斯塔克的理论其实只看到了供给方,但是杨老师在他的讨论当中,引入了一位在社会主义的背景当中的经济学家的思想,引入到斯塔克的这套理论,然后用来解释中国。杨老师的观点其实和斯塔克是略有不同,或者说是有些的推进的。

总之,这本书就是整个斯塔克这一套的东西,确实你会发现,进入到中国,或者汉语语境是非常晚的,当然直接与我们所熟悉的杨凤岗老师是有关的,所以他在2004年由人民大学出版社推出的这本《信仰的法则》,其实是应该说最有名的在方法论上的一个说明。

但是在我自己看来,其实从研究的个案写作的角度来讲,其实最能代表它特点的其实是05年我们帮忙翻译的那本《基督教的兴起》,因为它是用一个具体的个案,应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及其理论,来解释早期基督教的兴起。

三、   社会学式的基督教史

在这里,也许我们稍微地停顿一下,我们可以看到有几种的对教会历史的写作,其实有一些不同的东西进入,或者说风格。一个是我们在座的,因为我假定今天在的基本上都是基督徒,然后我们对教会有关怀,所以我们其实读的多数其实是教会式的写作。我就不举例了,其实基本上我们看到的无论是基督徒书房所出的书,或者说我们的教会里面流传的多数是这个领域。

另外一个领域就是宗教史或者特别是基督教史的研究,这块和教会史是有一些差别,当然肯定有重叠,我们处理的群体或者说历史时段都是重叠的,但是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说他的落脚到底是要来理解教会,还是理解社会中的教会。在我看来,这个是很重要。

我们今天谈的这本书其实是一种社会学的基督教史的写作。为什么要这么讲?首先要做一个说明。2012年,当斯塔克写这本书的时候,他确实已经很清楚地说他是基督徒,大概是在1999年到2000年左右的时候,在他人生的晚期归信。

我们如果注意时间点的话,在1996年,他出版那本《基督教的兴起》的时候,他不是基督徒,他只是做一个纯粹的社会学家,写作一个基督教史。这个背景其实有一个重要的点在哪?也就是说,它本身特别是在写基督教兴起的时候,完全没有一个所谓的教会的这样一个概念,他没有任何对教会的认同,他也没有要去说明教会本身要什么,他只是从他的社会学理论或者方法的角度使用基督教史的一些材料,然后用他的方法来重新的梳理,reconsider(重思),重新地考查我们所熟悉的或者被别人所描述的基督教史。

他自己确实成为基督徒以后,我们也会发现他对教会的认识和认同度越来越高。所以,我们如果读这两本书,一方面确实可以看到一种延续性,但另外一方面,风格上确实有所不同。

到了2012年的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有了更多对教会问题的关怀。但是总体上来讲,我还是认为,它还不是一个教会史的写作,而仍然是一个基督教史的写作。按照我刚才所说的简单的划分的话,它的基督教史显然是一种社会学式的基督教史。

我们需要清楚的是,它不是神学作品。我看到有些基督徒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常常会有一种疑问,或者甚至也想辩论一下,说我不同意斯塔克的一些观点。其实不同意是对的,因为它里面很多观点我也不同意,我们不需要去同意他所有的观点。而且,从神学的立场上来讲,显然有些东西和我们在讲台上所要传达的信息是有所背离的。这是肯定的。它不是神学作品。甚至在1996年写作这本书的最核心的部分的时候,他连基督徒都不是。

第二个,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编年史。过去很多时候,特别是中国的读者、汉语读者,我们读历史有一个——我觉得非常的可惜的一件事情——我们的历史是一种平面式的、一种编年式的,就是某某年发生什么事。它是一个编年,chronicle,但是并没有更多地去讨论历史的进程,或者它的历史意涵、意义是什么。

所以,我们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个东西必须要注意,它不是编年史,特别是在它的核心部分谈到早期基督教兴起的历史的时候,他是一个专题式的讨论,比如说,其中一个专题讨论妇女的问题,有一个专题讨论犹太人的问题,还有一个专题讨论城市的问题……它是分成不同专题讨论的。

除了专题性的讨论,后面我们还有机会,也许还会说到,它整个的推进,每一个专题适用的是一种社会学的命题式的一种推进。他会在一段的讨论上,会先做一个命题假设,然后他用这个命题进行论证,当然最后的论证是,它的材料能够证明或者说能够论证他的最早的这样一个命题。所以,它是一种命题式写作,所以很多不熟悉这种写法的人会觉得好奇怪。好像有的时候时间是先后打乱的。还有,中间有很多的跳跃,有些部分没有谈,或者有些重要的事情没有怎么说,但是这就是他的写作方法。它是一个社会学作品,我们一定要从这个角度去看。当然你可以说是他对历史的重新解释。

四、   理论和方法上的问题

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当我们去这么看的时候,它确实存在理论和方法上的问题,就是第一个难以避免的一个质疑,就是它是一种还原论,reductionalist。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我们今天没有时间展开,但是其实蛮重要的。

对基督徒来说,可能我们的一个普遍质疑是,你在他的书里面看不到上帝的工作,上帝或者圣灵的工作。那是被他有意识地摒弃在他的讨论图景之外的。事实上,我们如果注意看前面有一本书的副标题。《信仰的法则》的副标题叫做: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

也就是说,他有意识地不去谈神圣的问题,因为他认为,社会学的方法没有办法去处理神的问题,或者说超自然的问题。它只能处理它能够观察到的人以及人的行为的问题。严格来说,它只处理人的行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学在他的理解当中,从根本上是一种行为科学。行为科学就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观察去研究他要研究的议题。

所以,这也就可能可以部分地回应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一个问题。现代社会科学,当我们引用运用这些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理论来理解或者处理我们的教会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意识到它本身是有一些前提性的假设和局限的,包括使用社会学,包括我自己可能熟悉的人类学,以及可能不少的牧者已经意识到的,比如说,现在教会需要处理的心理问题,或者说非常需要心理相关的这些辅导,这些很重要,我非常同意。

但是,当我们去采用现代心理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去处理教会当中的一些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有的时候是不够的,因为灵性的问题,它不完全是一个纯粹心理学的问题。当然,这个是题外话,但我的意思是说,作为基督徒,如果你接受现代社会科学的训练的话,也需要有这种意识,对自己学科有一种反省意识。

不过我替斯塔克作一个辩护,也是他自己在书的核心部分提到的。一方面,斯塔克并没有将基督教的兴起简单的化约为纯粹物质和社会的因素。相反,他认为信仰和教义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事实上,正是信仰和教义是促成基督教之所以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但是另一方面,他虽然会强调信仰和教义的重要性,但是他仍然没有去谈信仰和教义的对象。原因在于他是一个社会学家,他认为他没有能力、没有资格,也没有兴趣去处理这个问题。

上面的说法虽然看上去是斯塔克自我辩护的说法,但实际他是有自己的道理的,如果看了整本书话,我们是可以发现他的论述认可,无论是在早期的基督教的兴起,还是整个基督教的传扬、胜利的过程中,正是因着这些基督徒或者基督徒所在的教会的信仰、教义,但是更重要的是出于信仰和教义的他们的相关行动。需要注意的是,这两方面是相关但不同的,其中一方面是他们的信仰和教义,另一方面是出于信仰和教义的相关的行动,行动才是斯塔克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真正关注的问题,是基督徒的的行动导致了基督教的兴起,以及在后来2000年的历史中的胜利。我再次略重复一点就是说,我们看这本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它是一个社会学命题式的推进,特别是在它的兴起那一部分就是更明显。

五、   十六个要点

斯塔克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对旧的问题的新视角、新答案以及一些新理解。书的最后列举了十六个要点,在斯塔克看来是最为重要的十六个点,也是最希望读者了解的。这十六个点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我们传统的观点、常识的挑战。

其中,第二点是犹太人的传教工作其实是相当成功的。一般而言,教会史的写作会认为仅在某一时期内犹太人基督徒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但是很快就被外邦人占据了主要的位置。但是在斯塔克的讨论中可以看到,犹太人的事工其实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是非常有效的。

第三点是基督教包括早期的基督教主要是由下层人构成,主要原因在于费尔巴哈、恩格斯提出的,多数人也持这一观点。但斯塔克特别用了一章来处理这个问题,他认为并非如此简单。他认为,初期的基督教虽然是主要由所谓的下层人士构成,但基督教对于当时的特权阶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

第八点、第九点是关于重新认识十字军的问题,当前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教会历史研究者在提出这个问题。因为长期以来的主流观点是十字军基本上就是一群坏蛋,是对东方人的侵略。但斯塔克认为,这样看待也不对,其实不是那么简单,它实际上还是一个信仰行动。

第十二点谈到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主流观点认为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是教会史上最黑暗和臭名昭著的,代表了宗教最为黑暗的一面。但斯塔克认为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是相当克制的组织,与我们过去在历史书上所形成的印象有很大的差异。他还有谈到所谓的中世纪其实并没有我们印象当中的那么黑暗,而关于这点的研究目前也越来越多了。

第十三点是关于“宗教市场论”,即宗教的竞争提高了社会中宗教的流行水平,这一点非常明显。

第十四点针对宗教世俗化理论,即当世界更为现代化后宗教必将在短时间内消失。这一观点仅仅是一些学院派无神论的遗产品的。宗教世俗化理论其实是由彼得·伯格在1950年代到60年代提出的,但后来他自己的观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概1995年左右以他为主出了一本书叫做《世界的非世俗化》。所以,如果今天还有人在用所谓简单的世俗化跟你争论的话,不妨去看一下那本书,看看彼得·伯格他自己是怎样重新认识这个问题。

当然我不认为说伯格是在自己打自己耳光或者是个反面的教材,反倒觉得他是一个非常诚恳的学者、非常诚恳的人。修改观点是因为他后来的几十年是在美国生活的,他在这个背景中得以重新思考早年的一些作品,发现需要重新调整。我自己曾经有机会直接问到他,如何怎么理解他早期作品和和现在的观点上的巨大反差?他说对他而言这不构成问题,修正自己的观点并不是值得觉得丢脸的事情。而实际上很多中国学者做不到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是很佩服他的,因为他是一个真的学者,真正在不断的思考,不断的修正自己的观点。

六、   关键问题:这是怎么做到的?

纵观整本书,我们发现其实斯塔克的问题很简单,他在一开篇就交代了。即无论是对早期教会的研究,还是对整个基督教历史进程的研究,他的问题就是在于:这样一个籍籍无名的犹太教派、耶稣运动,(最早时期的基督教只是被认定为犹太教的一个支派,甚至被认为是异端),这样一个在当时罗马帝国小小的边缘支派,怎么会成为罗马帝国的主导性的宗教?经过一两千年的发展,竟然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宗教?所以,斯塔克的问题很简单,这是怎么做到的?

有一位评论者的评论非常有意思,他说斯塔克发现,基督教早期兴起的竞争力来自于:基督教是以“过时”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因为它提供了更良好、更幸福、更稳定的生活方式……基督徒给罗马帝国注入了活力。我觉得这一点其实对我们今天,或者任何时代的教会而言都是非常有意思的提醒。它虽然是从学者的角度所做的研究,但是也从学术方面印证了我们信仰的表白,就是我们的信仰可能是古旧的,福音是古旧的,但是它的效用或者能力是可以跨越任何的世界、任何时代的。

当然这里边他提到早期基督徒给罗马注入了活力的这个观点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我们所熟悉的何光沪老师,他写了一篇《癌症与重生——罗马帝国、西方文明与基督宗教》。这篇文章引用了许多斯塔克的研究成果,也用中文做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论证,非常精彩。大家可以找来这篇文章读读,更好的理解基督教和罗马帝国的关系,也许可以引申去思考在今天的中国,基督教可能有哪一些的角色或者意义。

上述是我假定在座多数朋友是没有宗教社会学背景的,所以讲了很多理论性背景。

七、   作为一种新宗教的基督教

斯塔克的《社会学家笔下的基督教史》整本书的核心论点在做早期基础教义研究的时候就已经呈现出来了,无论是论点还是研究方法都在早期教义看得更清楚,所以之后我会主要用早期的例子。

在对早期基督教的研究当中,斯塔克认为对当时的罗马帝国来说基督教是一种新宗教。作为一种新宗教的基督教为什么能成功,斯塔克给了两条理由:第一,它提供了一套对人们的生活处境更具有解释力的运行系统,简单说是信仰或者教义是有解释力的、有用的。第二,它也提供了一套当时社会需要而罗马帝国却不能提供的社会服务,就是所谓行动的成果。所以斯塔克所有的论证都是从这两块,即一个问题的两面去展开的。我们如果理解了这样的一个论述思路,再去读他对整本材料的选择和论证的推进就比较容易理解。

其实这也与我们后面要落实到我们自己的处境里的一些思考有关系。第一,我们所谓的信仰和教义或者意义系统是不是具有解释力,或者说是不是比别的体系更加具有解释力。第二,我们是不是能够提供我们当前社会所需要,而我们的国家或其他的机构无法提供的。我觉得这两块都是也许是值得我们后面去思考的

(一)意义体系

意义体系意思就是“信得对”,斯塔克分别谈到几个例子。

第一个是犹太人的问题。他认为犹太人对基督教的传播发展是非常成功的,尤其是在大流散当中的基督教。斯塔克认为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比犹太教和希腊哲学更加有说服力和亲和力的解释体系。这块内容具体展开我就不谈了。

第二个是妇女地位的相对提高。但注意这里是一种相对提高,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当时时代的问题,这是一个做历史研究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我们今天有很多观点,但不能用今天的观点去理解教会历史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这样简单套用会发现说不通。

第三个例子是基督教提倡彼此扶助。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大瘟疫当中基督徒的行动是因为教义当中提倡彼此的扶助,这是我们所熟悉的圣经教导,即不光是信得对,还要“行得正”。

(二)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就是所提到的在大瘟疫当中彼此照顾,不仅是对信徒的彼此照顾,还是包括了对非信徒的照顾。斯塔克是很有意思的,对此他进行了人口数据上的简单比对,发现瘟疫之中人死亡的几率是几乎相同的,但是有彼此照顾的人的死亡率就大大降低。在经过了瘟疫之后,他发现一个基本的人口学上的事实:非基督图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基督徒。因此从人口比例上来讲,基督徒比例无形当中增长了。另一方面,活下来的非基督徒,要么由于受到了照顾因此更有可能成为基督徒;要么看到了基督徒这种实际生活的见证,因此就也跟着成为了基督徒。因此一场瘟疫下来,基督徒的人口比例和非基督徒的比例就悄然发生了变化。所以在斯塔克看来,这正是最大的神迹,即在短短的几百年当中,边远的一个耶稣运动、一个小教派通过这种一个一个人的具体改变,结果导致了整个人口结构的巨大改变。

这一点其实对我们今天也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即我们今天的传教也许不一定是我们所希望的那种大规模的归信。斯塔克认为真正在长时段带来变化的不是一个短期的、一次性的大规模的归信,就好像举办一个巨大的聚会很多人举手归信;反而可能是默默的,一个人一个人的,多了一个人信就少了一个人不信。其实很简单,多一个人进天国就少一个人下地狱,就像数学里的这边是正那边负,所以这个事情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我们的关注点是在一些大型的让人看见的东西,还是一些更实在、实际的一个人一个人的灵魂被得着或者被建造。

斯塔克还举了另外一个关于更良好的生活方式的例子,即不仅是在灾难当中体现出来的不同行为方式,还包括了在日常生活当中的生活方式。比如禁止杀婴、禁止堕胎,也包括基督徒会去讨论当时罗马城市的很多的问题,包括下水道问题、卫生问题、用水问题等。他用了大量的篇幅去写作、讨论基督徒在当时时代一些非常反文化的做法。斯塔克认为基督徒在这些方面做了其他人所不能做的,所以他的结论是在瘟疫当中基督徒的表现很好。

我们今天谈这个话题适逢其中,因为我们仍然还在全球范围内的大瘟疫当中,来思考这个问题还是挺有意思的。他还提到几点,瘟疫促进了罗马社会的秩序混乱和道德沦丧,瘟疫使异教和希腊哲学所拥有的解释事物和劝慰人心的能力统统宣告无效。所谓的价值观和社会服务的整合,如果转换成信仰语言,就是我们“之所信”和我们“之所做”能不能够整合起来,或者说信仰和行为的整合。经过几百年,从将近2000年的整个教会史的角度来说,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当其他所有宗教的真实性都遭到质疑的时候,基督教却能对事态进行解释、对心灵进行安慰,甚至比这更重要的是基督教的教义提醒人们:不应该停止行动,也就是说基督教的方法看起来是十分有效的。注意我再次说,这不是功利主义,而因为斯卡克他不是作为一个神学家,他也不是一个教会史家,他是以一个社会学家的角度来观察这件事情,所以他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

(三)社会网络

“社会网络”也是我们今天可以继续有所关照和思考的。所谓的社会网络,这个也很典型的一种社会学解释。斯塔克有一些基本的判断,他认为成功的归信运动是建立在社会网络组织的基础上的,建立在由直接并且亲密的个人关系所构成的社会构架之上。关于这点,看看在你自己或者周边的人的信仰过程,特别是第一代的基督徒是非常明显的。即我们的信仰是从何而来的,你会发现从总体上来说,更大比例的传福音其实是建立在亲密关系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而言就是你对给你传福音的人信不信任?如果不信任,则让对方信其实难度是更大的。

斯塔克认为很多宗教运动失败的原因在于它们很快就成了一个封闭的或者半封闭的网络,即他们没有面对教外的人员,建立并维护情感依附关系,因此丧失了持续竞争能力。这一点对于今天的教会犹如洪钟。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教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越来越内向,内向到一个程度,尤其是传道人可能更明显,就是你要问他朋友还有谁,会发现他几乎没有任何非信徒的朋友了,即没有其他能够去建立有效的亲密关系的人。当然,一方面花大量的时间跟基督徒紧密在一起本身确实是需要的;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其实也就落入到斯塔克对社会网络的此种观察和判断。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可以看到好多的教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停滞了,是可以进行社会学解释的。我们多数时候是从神学去解释,虽然神学解释是必要的,但是社会学的解释和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思考对于信仰、对于行动的一些的理解。

进一步的,斯塔克说成功的归信运动都掌握了保持开放的社会网络以及向新的临近社会网络靠近并渗透的技巧。这显然是非常不基督徒的表述,是一种社会学的语言,但是其实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转换成基督徒所熟悉的语言来表达。即需要不断接触新人,即把好消息带给世人。“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这个用中国人比较熟悉的一个词语叫“关系”,所以他也提到人们常常并不是去寻找一种行为,而是通过与他们所认识的,已经接受这种信仰的人交往,从而“遭遇”这种信仰。关于这一点斯塔克用了大量笔墨,不仅早期教会时是这样,后面的教会也是如此。斯塔克对此还有一些论证,包括有阶层上的论证、犹太人事工,还有女信徒的问题(家庭纽带)。我就不细展开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文本。

八、   基于中国处境的思考

(一)意义系统。

关于意义系统,除了我们所说的大公教会传统,也包括中国基督教神学传统这一块,关于这块的工作已经有不少人在做,包括亚峰在内,都做的都非常精彩,因此这块我就跳过去了。

(二)社会服务

关于社会服务的问题,是我们还可以再继续努力的部分。我们知道,在中国的处境中,基督徒或者教会想要提供所谓的社会服务实际上存在很多外在的限制。我认为,除了外在限制使得这个问题更加复杂外,教会或者基督徒本身是否原愿意、是否意识到社会服务这件事情实际上是我们信仰不可或缺的天然组成部分,甚至也包括我们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在哪一种意义上会比周围的生活方式更健康、更良好?这个方面可以有很多的讨论以及尝试。

我最近关注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也鼓励基督徒的学者去做相应的跟踪的研究。这个方面就是生态农业,它超越了我们传统所说的社会服务项目的“一老一小”的模式,即传统的对于孤儿院和养老院的照顾。像现在其实有很多地方,比如北方的东北,南方的广东,还包括成都、江西这些地方的基督徒在试图秉持一种圣经的观点去进行农业的生产。当然现在都还在处在尝试阶段,这些尝试也比较艰难,甚至有的做了几年就做不下去了,但我觉得这些努力其实都是值得鼓励的,即我们在考虑社会服务的时候可以多些领域尝试。最近有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发在一个学术刊物上,题目叫做《被土壤束缚的中国》,文章讲中国的生态农业,但其实里面用到的案例几乎全部都是基督徒农场的案例。文章谈到农场的主人在试图重新处理人和土壤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作物与我们生活的关系、通过文章就会发现虽然尝试的人员或者规模都虽然非常有限,但是确实能看到一些非常令人惊奇的可能性。

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在何种意义上比周围的生活方式更健康、更良好?就此产生一个问题:谁是我的邻舍?从这个问题到问我是谁的邻舍,这个问题大概能够从圣经的一些经典的故事得知,比如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因为它本身可以是一篇完整的讲章,因为今天的时间原因,我们就不再细致的讨论了。

关于如何平衡和整合灵性的追求与社会服务。我们过去的100多年的很大精力都用在了左端与右端的互相贬低、互相鄙视,甚至是互相侮辱、敌意的历史,就社会福音和教派之间都是正常的。现在越来越多的教会和基督徒意识到,这样做是不应当的,但当然具体怎么做,还是需要有更多的讨论。一个最简单的事问题,就是说怎么把礼拜天和礼拜一会连接起来。

(三)社会网络

关于社会网络问题。当前教会的边缘化和自我边缘化,其实除了外在的政治、社会原因,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其中也有神学的原因。我们不少的教会秉持的神学被我比喻为沉船神学。意思就是说既然船始终要沉,那只需要确保自己能够上岸就好了。首先很确定的是,船肯定会沉,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进程,其次,到底沉不沉其实跟他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了。某种意义上讲,当我们对世界有这样的比喻性的看法的时候,我们当然就不会再去参与了。因此其实我们应该去思考的是如何扩大和有效利用我们的社会网络,因为前面涉及到一些,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关于中国社会中的隔离墙。我们常说教会应该是跨越阶层的,但是坦诚的讲,按照我自己有限的观察和参与经验,教会在很大程度上实际是在复制社会当中的阶层隔离。甚至从某个意义来讲,我们甚至可以在有一些地方看到是在用一种看起来属灵的神学方式来强化这种中国社会当中的阶层隔离。关于这个观点,我点到为止,因为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

关于城市中的亚群体:学生和新移民。教会的目标群体当然是所有的灵魂,并且都同样重要。但是按照斯塔克的研究结论,有一部分人群是更容易被接触,比如学生和新移民。理由在于他们都与原有的社会关系脱离了,因此更有可能突破原有的限制、接收新的信息。这本身不是什么太新鲜的道理,但是却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再次提醒今天的教会可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做一些投入。用一个简单的事实来说,我自己所在时间较长的北京教会,它在很长时间内都蓬勃发展,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独领风骚,但是到现在是一个比较的低潮的时期。其中,一个很有意思的变化就是对于学生和新移民这两个群体从整体上来讲失去了持续投入的动力和实际的行动,以至于失去了成员不断进入的社会学意义上的来源。当然原因也可能包括政策性的,以及当前会众信心软弱都在忙于世界的事物等等。但是也许在这里,我们可以稍微停顿和反思一下,我们如果失去了对这些最有可能接受信仰的人群的投入,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可能放弃了最有可能增长的一类人群。

九、   延伸讨论

有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在此我想明确的是我并不认为家庭教会就更如何,我想谈及的是斯塔克的一个讨论,即他对任何官办的教会都有着很根本性的质疑。他例举了一个事实,在公元4世纪的某个时期,基督教的增长比例急剧下降。为什么?他给的答复是:很有可能是因为整个罗马帝国的潜在信徒大都已经归信了基督教,但是他在这部分加了一个界定性短语是“很有可能”,即若不存在其他原因的情况下,可能是因为大多数人已经归信基督教。那么,可能存在的潜在原因是什么呢?斯塔克认为,是因为教会成为官办的了。这里就需要涉及如何去理解君士坦丁的胜利问题,即君士坦丁的胜利到底给教会带来了巨大的祝福,还是带来了潜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教会史上仍然争论很大。

第二部分:提问与答疑

问题1:书中提到瘟疫中存留下来的基督徒比例高,看上去就是上帝之手在洗牌,拣选他所喜悦的子民?

答:单从信仰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这么去理解,是没有问题的。但我刚刚也讲到,斯塔克只是一个社会学学者,因此对他而言,他只是在处理人以及人的行为的问题,他并没有去讨论上帝的拣选这个问题。所以姊妹这么理解是没问题的。

问题2:初期教会的功能性主要承载的是什么?

答:我可能不是太能跟进您的问题,但我试图做一点点的回应。

初期教会需要看它在哪个初期,是还在边缘性教派存在的时期,还是后来逐渐成为罗马帝国主导性信仰的时期。不同时期的社会性的功能是非常不同的。早期而言,可能只是一种见证性的存在,后来则甚至成为主导性的一种价值和范式。因此,前期和后期的社会性功能显然是差别巨大的。

需要稍微补充的是君士坦丁的胜利问题。传统主流观点认为是上帝兴起君士坦丁这样一个伟大人物。他以一人之力改变了教会在罗马帝国的遭遇,使基督教会从被压制、被迫害的宗教变成被许可的状态,甚至后来逐渐成为国教的宗教。换句话说,君士坦丁成为一个英雄式的人物。但是从斯塔克的文章可以看到另外一个方面,他认为并不是因为君士坦丁的胜利给基督教带来了重大的变化或改革,君士坦丁的胜利实际只是在既成事实之上盖了表示认可的章,但并不是因为他的同意带来了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遭遇。

这就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即在今天的时代或者任何一个时代中,教会或者基督徒寻求的正当性或者合法性到底首先是什么?是政治意义上的合法性,还是社会意义上和文化意义上的合法性?实际上,我认为作为教会而言,还必须处理的是在神学或者信仰意义上的合法性。在这四个层面的合法性中,前三组可以一起称为横向的合法性,后一组称为纵向的合法性。只有横向合法性与纵向合法性的一体化,才推动教会健康生存和发展。当然,这部分是稍微岔开了一些话题。

问题3:社会学在进行研究时总是主张“价值中立”(将行动与价值分离),请问老师这是有可能的吗?又何以可能?

答:社会学研究主张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价值中立是很多时候我们对韦伯的讨论的一个误解,其实价值中立的意思不是说你没有价值,韦伯也从来没有这样讲过。你要有价值的摄入,甚至是把政治作为一种质疑。

但是在研究的时候,他只是在谈到暂时悬置,我想从根本上来讲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研究的过程当中,我们保持一种开放性的尝试,当时在社会学的方法论当中应该说争论蛮大的一件事情,有兴趣我们私下可以还可以继续讨论。

问题4:社会学似乎更注重从中观层面进行结构机制(因果)解释,历史学似乎更倾向微观层面(个人或精英)的作用,社会学家写历史的话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答:我想你有一点观察还蛮有意思的,就是说社会学更注重从中观层面进行结构机制的解释,这个确实是这样的。这也是社会学的一个特点。

问题5:如何从斯塔克的范式看待中国教会的历史?适用吗?还是需要很大调适?

答:我觉得是可以做一个参考的方式,所有不仅仅是斯塔克做的这个东西,而是所有的社会学的东西用于教会的领域、用于信仰的领域,其实我们都要有所反省,肯定是需要调试的。

问题6:我们看待教会史是从内部看内部,社会学家写基督教史,是从外部教会组织,这种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如何更好地结合?

答:我想这个是相当有普遍性的一个问题。我们多数的时候确实在观察跟我们前面谈到很多非基础的基督教研究,它确实是一个纯粹外部的思想,那也会让我们内部的人觉得说这个有点隔靴搔痒,就是没有说到我们的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上面去。这正好说明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的单一的视角都是不够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其实如果我们愿意有诚恳的来面对的问题,需要跳出去,跳出就跳出我们自己的舒适区,从一个外在的角度来看,外在的角度我们怎么来看?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主持人:无名氏
纪要整理:朱雅各、杨荟、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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